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政法干部要兴“五风”改“四风”

来源: 作者:沈杨琴 发布时间:2023-04-24 09:53:1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政法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笔者认为,政法干部要纠正“四风”,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忠实践行者,关键要在大兴“五风”上下功夫、做文章、求实效。

知行互促,大兴勤思善学之风。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的今天,作为党的事业中坚力量的政法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修养、一种追求和一种境界,把学习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尽责的“第一要求”、成长的“第一阶梯”,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要着力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水平。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领导工作的本领,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求真务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工作靠抓,事业靠干。没有真抓实干,发展赶超、加速崛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政法队伍要提倡讲实话、讲短话,讲给人启示的话;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能够解决问题的会;提倡不怕困难,不避矛盾,不惧挑战,以攻坚克难的干劲打开新局面;提倡思路创新、制度创新、举措创新,以勇于创新的精神解决新问题。要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要把心思用在谋发展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工作促落实上,对定下来的事要雷厉风行抓实施,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

以民为本,大兴爱民为民之风。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大力气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在解民忧、谋民利中树立领导干部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为民解难,做与不做效果不一样,做好做坏效果不一样。领导干部只有常怀爱民之情,心系群众冷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干出一份实绩,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艰苦奋斗,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历览前贤家与国,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要精打细算,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上;要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倡导树立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国家的经济总量增加了,实力增强了,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也没有资格讲排场,比阔气。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楼堂馆所的建设和公务用车的购买和配置方面更要按规矩办,不得超标、不得违规。严禁违反规定乱发钱物,乱发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

干净干事,大兴廉洁从政之风。政法干部不仅要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而且要干净干事,不出事。要做到这些,前提就是要干干净净办事。要严格遵守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跑官要官,不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不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不以任何形式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政法干部要过好信念关,立得住根本;过好权力关,用得好权力;过好欲望关,经得起诱惑;过好廉洁关,守得住本色;过好人情关,把得住原则,真正做到反腐倡廉的力度越来越大,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少。

(沈杨琴)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