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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仁寿法院集中兑付执行案款176万元

来源:仁寿县法院 作者:刘阳春 莫秀娟 发布时间:2021-02-01 1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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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子,看你这么高兴,你也是来法院领案款的吗?”“就是。我们是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的,你们是啥子事情打官司?”“我给别个干活路,几年了工资都没给我,前两年我硬是年年去他屋头要钱都没要到,反正就是这样那样的借口,没办法了,我就到法院来告他,没想到还没得一个月,法院就喊我来领钱了……”此时,现场的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难掩的激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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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仁寿法院组织进行“司法大拜年”集中兑付活动。此次兑付活动是今年仁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兑付案款的一部分。此次整个专项执行活动共使256名申请执行人全额拿到案款共计176.8万元,执行案件完毕256件。

邓某与某家私公司因工伤致残赔偿发生纠纷。并于2020年3月22日,经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向邓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06305.25元,公司为邓某补缴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9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公司不服后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7月16日,仁寿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撤销双方达成的《工伤赔付协议》,公司应向邓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06305.25元,公司为邓某补缴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9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判决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0月21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月18日,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公司的银行账户,后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1月28日,公司当场向邓某支付全部案款。邓某表示,双方之前达成了赔付协议,如不是公司不履行义务,自己也不会去仲裁起诉,现公司既然主动履行义务,对养老保险费用等就予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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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生案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仁寿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不断发力,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传、曝光、拘留等措施,并对涉嫌拘执罪的被执行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同时,加大对困难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力求尽快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刘阳春 莫秀娟)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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