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要素,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基层治理难题,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稳步推动综治行政执法改革。
事前调研,抓准主基调。成立县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先后5次分类、分片召集29个乡镇(街道)、10个县级部门围绕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关于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乡镇(街道)“权小、责大、事多”困局,激发乡镇(街道)工作活力,提升乡镇(街道)治理效能。
试点先行,抓住主动脉。组建由富加镇8名人员和部门派驻的14名人员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承担富加镇行政执法职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人员管理考核制度,赋予富加镇对派驻机构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人员的调整、提拔考察、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的推荐建议权,任命镇派出所所长为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领导。
赋权扩能,抓稳主方向。依托全省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契机,根据“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尽放”的原则,向富加镇下放152项权力,第一批下放的涉及城市管理、农业畜牧、食品安全权力共129项已全部承接到位,并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
(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