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纪律作风、为民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最薄弱点在公安基层所队,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最大症结在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影响力层层削弱。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民警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水平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所队负责人及民警思想上普遍存在“三重三轻”错误认识。一是重业务,轻廉政。部分基层所队领导重业务、轻廉政,认为只要把工作干好,民警、辅警不出大乱子、不出大麻烦就行,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提上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对业务工作部署的多、研究的多、检查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的少、检查的少、亲自过问的少。二是重形式,轻落实。少数基层所队负责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的,对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纸上和口头上,不注重抓督导、抓落实,普遍存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共性问题。三是重应付,轻实效。不少基层所队民警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针对领导干部的,与自己毫不相干,敷衍应付,不求实效,具体表现为“三个被动应付”,对考核检查被动应付,对查找廉政风险被动应付,对遵守纪律被动应付。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在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普遍存在“三不”现象。一是“不想抓”。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派驻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加上基层所队领导普遍存在“老好人”思想,都想“捧鲜花”,不愿“举大棒”。二是“不敢抓”。不少基层所队领导认为天天讲党风廉政建设是空的,弄不好还要得罪人,党风廉政建设抓紧了、抓狠了,既怕单位年度考核会被扣分,又怕得罪民警,影响工作积极性。三是“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不学习、不研究,心中无数、能力欠缺。
(三)监督机制不到位。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弱化实际上就是队伍监督管理的缺位。一是八小时外的监管措施不多。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措施基本没有,形成队伍管理“空档”。二是外部监督落实不力。基层所队群众监督、法纪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形式力度不大。三是轻微违纪不了了之。对于轻微违纪得不到足够重视,往往忽略不记、不了了之,助长了民警队伍中不良思想与行为的滋生。
(四)作风转变不到位。公安基层所队全方位接触群众,面对面服务群众,其作风对群众而言体现更为具体、影响更为直接。一是普遍存在纪律作风松弛、思想道德滑坡等隐性问题。个别民警价值取向变异,一味追求金钱名利、心态失衡,贪图安逸、追求享乐,最后变成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二是党性原则淡化。特别是少数干警先进性、表率性、模范带头性出现滑坡,不能发挥“头雁效应”;三是对待工作“庸懒散浮拖推”。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疲沓,精神不振,效率不高;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四是对待群众“冷硬横吃拿要”。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中仍有特权思想残留,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偶尔还发生“吃拿要”问题。
(五)廉政教育不到位。当前,廉政教育方式不新颖、特色不鲜明,教育方式停留在组织学习文件案例、看廉政宣传片、廉政谈话等为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教育;廉政教育没有注重结合公安特色、本地特色,教育影响力低、针对性不强。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主体责任层层递减。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在从上向下传导的过程中层层递减,到最基层就所剩不多了。
(二)思想教育效果不佳。总体上看,基层所队由于业务工作繁重,较少组织民警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即便开展了一些学习教育活动,基层所队也是应付的多、真正融入的少,导致思想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大打折扣。
(三)社会环境影响加大。个别基层领导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经不起诱惑考验,面对外界对案件的“关心”,利用职权大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民警教育经历、社会经历、年龄段都不同,思维多元化趋势较为明显,加上不良思潮涌动,民警的价值观、道德观不断地受到冲击,公安基层民警的廉政风险隐患逐年加大。
(四)监督管理工作滞后。监督部门机制不全,工作方法简单,管理滞后、被动,处理上查处不力、惩处不严,从而达不到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目的,约束不了民警不良行为。
三、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要不断探索改进和加强基层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思想认识要扎根到基层。公安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要有清醒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是对当前腐败形势和中央反腐败决心要有清醒认识。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反腐没有休止符的思想,牢记习总书记“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伤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四句话要求。二是对“挺纪在前”要有清醒认识。必须严守纪律条令,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国家法律、正风反腐、全体党员的前面,既拔除“病树”,又管好整片“森林”,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现全覆盖。三是对本单位干部队伍现状要有清醒认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准确、客观、清醒的认识和把握本单位干部队伍现状,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引导或疏导等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队伍中的顽疾。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班子的重要责任要有清醒认识。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二)主体责任要扎根到基层。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一是层层明确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有效传导责任。在层层传导压力上要改变“上级给下级派工”就完事的思想,紧紧抓住约谈、述纪述廉、常态化检查利器,增强责任传导效果。三是严肃问责追责。时刻谨记“好干部是管出来的”“班子出了事,班长跑不了;队伍出了事,领导跑不了”两句话,综合使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严肃问责追责,推进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四是实行风险管控预防。以风险等级配置为契机,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督力度,不断压缩队伍违法违纪问题滋生的空间。
(三)监督措施要扎根到基层。结合上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安排、有部署。把廉政反腐和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要有分析、有研判。建立健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和廉政谈话制度,适时对民警进行“一对一”的廉政谈话提醒、交流谈心,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队伍思想动态。三是要有监督、有检查。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要开展常态性检查,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提醒更要加强,听到反映就及时过问,发现情况就认真处理,根据事实综合使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抓早抓小。四是要有学习、有教育。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教育片、交流谈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唤醒民警党纪党章意识,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五是要有记载、有依据。对会议纪要、活动记录、谈心谈话、督促检查、信息简报、调研文章、述廉报告、照片视频等能直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的必要资料,要做好收集存档,这是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四)廉政教育要扎根到基层。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不断夯实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引导民警认识到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二是要加强党纪条规学习。组织民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做到警钟长鸣,教育民警坚守原则底线、不闯高压线。三是要加强警示教育。通报一些典型的反面案例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民警以此为鉴,时刻敲响思想警钟,教育民警对国家法律负责、对集体荣誉负责、对个人前途负责、对自己家庭负责,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四是要加强公安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精神、优良传统教育,推进廉洁从警文化;通过建设廉政文化平面宣传区、廉政网络宣传平台、廉政教育室等方式,搭建廉政文化平台;通过举办廉政竞赛演讲、发挥警属“廉内助”作用、开展廉政文艺创作等形式,不断创新廉政文化育警载体;通过强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倡导廉政消费文化。
(峨边县公安局五渡派出所 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