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主持,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受聘人员参加。
会议上,第一检察部主任胡蓓宣读了《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实施办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中宣读了《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阳月红等7名同志为兼职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布洛检察长介绍了检察职责以及各部门的相关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后,为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任证书,聘任期为2年。本次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领域覆盖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社区矫正等方面,为我院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注入了新动能。
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表态发言:很荣幸被选为聘任检察官助理,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将不负检察机关重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履职、强化自身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中,实现执法司法的优势互补,为泸定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布洛检察长代表全院干警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感谢和祝贺,并就进一步推进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指出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与聘任检察官助理的日常联系交流,聘任检察官助理要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为泸定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要主动担当作为。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与检察官通力合作,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断强化自身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增强公正司法意识,客观公正的提出专业意见。三要严格做到遵纪守法。聘任检察官助理要严格遵守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树牢保密意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