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屏山法院开展“旁听庭审”以案明纪敲响廉政警钟

来源:屏山法院 作者:钟黎 发布时间:2021-02-06 10:22:45

微信图片_20210205152956.jpg

2月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某受贿案,县纪委、县政法委、法、检、公 司等政法系统干警80余人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在任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

 希望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何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参加旁听的干警认为,作为执法办案机关,更要以身作则,崇法守法,绝不碰触红线,要经得住诱惑,决不能因为以权谋私走向犯罪的深渊而自毁前途。

此次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干警代表到法庭参加庭审旁听,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白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