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12月29日,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2020年第十二期“以案释纪释法”学习会,本次学习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明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本次学习案情讲的是广安市前锋区刘某,在前锋镇任职期间,由最开始被一些商人拉拢关系时小心翼翼收取“小恩小惠”到只收“熟人”“朋友”的钱最后变得来者不拒,贪欲使其不再冷静,更缺乏理性思考,最后在项目审批、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受贿诸多,最后造成严重违纪违法;另外在担任区级领导后,表面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形象,背后依然执迷不悟,与商人钱权交易,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金额高达230余万元。他受贿这一系列为,于今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随后,会上学习了受贿罪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牢筑防线。同时要正确看待公职人员自身职责权利,谨慎用权,坚守底线,做清廉合格的执法人员。
会后大家表示会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警惕,时常自我检讨,随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个执法为民的好公仆。
( 淡静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