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从医废处置到食药安全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战“疫”护航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婷 发布时间:2020-03-30 11:18:03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妥善解决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自疫情爆发以来,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坚持防控、业务两不误。

明确了监督目标和定位。按照中央、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支持、督促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行职责,稳妥有效助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做到帮忙不添乱。

重点关注医废处理和食药安全。在做好自身防护且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实地巡查,深入城区公共场所、小区、相关单位了解废弃口罩的收集、转运和处理,围绕涉及民生保障的农贸市场、超市、商铺、药店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了解口罩、体温计、酒精、抗病毒药品等民生物资的销售和货源供应情况。严禁出现医废处理不规范、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影响社会稳定情况,从源头上予以防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废弃口罩处理不规范、药品销售台账登记不全等问题,向相关人员和单位提出口头整改意见。

仔细梳理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梳理近期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重点放在非法狩猎、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污染环境、非法经营等涉疫案件,争取发现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及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更好发挥检察职能监督作用,有效涉疫违法行为,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的通告》。

全面依法规范监督。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刑附民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法律监督。将公益诉讼办案和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建议,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优化公共卫生治理,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

阻击疫情,守土有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采取内部配合,外部协作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马婷)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