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铸就战“疫”盾牌 隆昌法院多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隆昌市法院 作者:钟 艳 发布时间:2020-03-05 14:57:52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隆昌市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作为,出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稳经济促发展的意见》,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依法妥善处理涉企诉讼。重拳打击涉企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危害市场秩序犯罪。正确认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行使诉权的中止事由,保护企业合法诉权;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审理府院联动机制,采用柔性司法,帮助企业债务人尽快恢复生产。审慎处理因受疫情影响的劳资纠纷,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尽可能地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衡平保护劳资双方利益。1月25日以来,市法院审结涉企案件37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劳资纠纷案件9件。


提供高质量涉企诉讼服务。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倡导运用“四川微法院”。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以及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困难企业诉讼事项优先办、网上办、快速办。对困难企业提起的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符合缓交、减交、免交的,依法予以准许。


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审慎使用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禁冻结查封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少对防疫工作大局的负面影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恢复或者完全恢复生产的被执行人企业,积极引导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和解,多举措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宽限履行期限,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1月25日以来,市法院执结涉企案件37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07.8万元。(钟艳)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