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罚没物品集中销毁(四川分会场)活动”在泸州市举行。
9:40,随着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一声令下,随同全国9个主、分会场和全国各省区市联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在四川分会场对四川省泸州、内江等地收缴的违法食品,按照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活动,内江共集中销毁白酒、饮料、肉制品、面制品等20余种假劣食品,共计物品10余吨、货值金额100余万元。
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社五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一年。行动以来,内江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通力协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举、教育和引导并用、短期和长效并治,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一年中,全市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53件,罚没387.86万元;向市农业农村局移送案件线索1条,向市公安局移交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未进入集中监管仓的案件线索3条,移送公安案件数8件,信息采用量居全省四川监管系统第二。
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保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内江形象。内江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郑 扬 舒 忠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