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2020年首份司法建议书,针对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劳动用工及刑事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13条司法建议,助力该县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衍发的法律风险。
防范业务合同风险。建议企业认真审查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实际影响,与合同相对方积极沟通协调,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请求合理免责等;加大合同履行跟踪力度,研判在途货物风险;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适时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及留存相关证据材料等。
防范劳资纠纷风险。提醒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确因企业经营困难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尽量与劳动者协商处理;若企业停工停产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最低工资,但不得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防范刑事违法风险。告诫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借疫情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不得假借研制、生产或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名义,诈骗公私财物;不得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假药、劣药等物资以及企业广告宣传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