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内江市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照国家、省关于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内江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实施,并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排险除患”以及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镇(街道)村(社区)的排查责任。建立健全组织到村、排查到点、责任到人的整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
全面排查,从严打击。市县联动,部门配合,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全市共计出动8523人次,车辆1469台次,排查1310家企业,其中排查化工企业82家,非化工企业476家,其他企业752家,未发现有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在排查过程中,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执法,从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6家,行政处罚12.5万元。
大力宣传,强化监督。通过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内容,公开排查检查重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公布举报电话,依法给予举报人奖励,推动排查整治全覆盖,形成了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