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车驾管业务办理

来源:威远县交警大队 作者:余格隔 发布时间:2020-02-20 11:55:53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威远交警大队积极采取网上办、延期办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坚决防止疫情在公安交管窗口传播扩散。

暂停车管所窗口业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和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大队车管所已暂停窗口业务办理,采取短信、双微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业务暂停情况以及咨询电话,并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回复群众咨询,避免造成误解误传。疫情期间,大队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业务,通过把业务搬到网上、送到手机端,切实减少群众出行和聚集。

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和现场教育。对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统一延期办理。暂停了人员聚集较多的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试和现场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取消的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同时,对调整后的考试、教育计划及时进行提示告知,避免群众往返。

延长机动车和驾驶人牌证期限。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视疫情延期办理。二是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延长注销期限。三是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因疫情未继续学习的,延长有效期限,保障学车考证权益。四是已在互联网预选了机动车号牌号码,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延长预选号码有效期。(余格隔)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