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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督导检查全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控

来源:内江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作者:林丽娜 发布时间:2020-02-08 14:32:10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有关应急处理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和院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及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26日至7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安排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李中华、李耀、陈娅敏、监督执法二大队负责人杨 玲、胡晓余、刘 欣、张岚君等监督执法人员,与各县(市、区)大队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人员一起,先后监督检查了市疾控中心、资中县疾控中心、东兴区疾控中心、市中区疾控中心、威远县疾控中心、隆昌市疾控中心等6家疾控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开展此次督导检查,监督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了疾控机构及其附属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门诊管理、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消毒产品使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污水处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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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全市6家疾控机构均取得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备案凭证,市疾控中心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确诊工作,其余5家未开展;市疾控中心、威远县和资中县疾控中心正常开诊美沙酮门诊,威远县、资中县疾控中心正常开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其余疾控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均已停止一切门诊诊疗活动和预防接种工作,工作重心转移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病例的指导采样、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源地消毒等中心工作;各机构完善和规范了预检分诊工作,全面实行了三级分诊制度,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了全面体温检测,做到了 “逢进必测”;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审核、上报及时,未发现瞒报、迟报、漏报情况;流行病学调查规范、有序,档案资料齐全,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均安排送至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疫点消毒处理措施、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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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导了市疾控中心的污水处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及时整改。


在与各疾控机构负责人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的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指出: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提高监测水平,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防护,力求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源头防控、精准防控,合理安排奋战在防控一线的疾控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监督执法人员要求,疾控机构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的规定,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时、全面做好各项记录;希望疾控机构加强内部人员专业防控技术培训,发挥好疫情监测、防控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化管理检测流程,保障检测质量,缩短检测时间,确保快速准确出具检验结果,及时研判,及时上报信息,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链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疾控机构作为市、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的关键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统一高效的应对体系。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依法、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林丽娜)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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