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统筹协调安排监督执法人员,责成监督执法一大队全面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突出监督检查重点。1月28日至今,持续开展了对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候诊室、候车(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影剧院、音乐厅、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重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现场监督巡查,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市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段春燕大队长有序安排布置了疫情期间全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网络平台、QQ工作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组织本大队及各县(市、区)大队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重点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决策部署,专题学习了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省总队制作并上传四川智慧卫监平台上有关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监督要点,指导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全力阻断新冠病毒在公共卫生领域的传播途径。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1月28日以来,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连续作战,现场监督抽查了内江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重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42户(次)家:车站3户(次)、商场5户(次)、超市8户(次)、宾馆21户(次)、医院2户(次)家、水厂3户(次)家。
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与公示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档案建立情况,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与消毒登记情况,集中式空调使用与关闭情况,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情况,开展体温筛查与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情况等。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许可持证情况,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特别是现场体温检测、佩戴防护口罩情况,场所消毒、通风情况,疫情防控宣传情况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责成各单位(场所)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指导规范消毒区域及频率,完善消毒登记记录;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做好发热人员的甄别,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强化供水单位做好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索票工作,规范水质消毒、水质自检、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等内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不解除,监督不停止。
市支队下一步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全面谋划、合理安排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觉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公共卫生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