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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法院多措并举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四川法制网 作者:高 琦 发布时间:2020-12-18 10:16:17

1217,四川法制网从隆昌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隆昌市法院依托立案、审理、执行和“大调解”工作,在案件审理、庭审帮教、判后回访、兑现权益、法治宣传等方面下功夫,探索了一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切实维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09年隆昌市法院被内江市团委表彰为“内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被省人社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13个部门联合表彰为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2019年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中央电视台12频道在《夜线》法官系列特别节目《为了孩子》对市法院少审工作专题报道。近年来,隆昌市法院多措并举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1月至202012月,隆昌市法院共审结少审刑事案件4662人(20181220人,20191619人,20201823人)。按犯罪类型分,高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1件,寻衅滋事罪7件,容留他人吸毒罪6件。按判处刑罚分类:管制1人,拘役2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32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其中适用缓刑30人,缓刑适用率达到了48.4%。按人员年龄分类:141622人,171823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小学及以下文化2人,初中文化27人,高中文化7人。从案件数据看,该院近年来审结的刑事少审案件数量总体上比较平稳,适用非监禁人数居多。

认真落实少审工作要求,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保障未成年犯诉讼权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对未成年犯刑事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要求,落实不公开审理、分案审理、指定辩护、法律援助、轻型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量刑尺度,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平时表现良好,真诚悔罪,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特别是低龄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罚。针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面,杜绝羁押所造成的交叉感染。

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留守未成年人也在增多,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案件呈现增长趋势。针对此类案件,我院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不论案件大小,一律快审快结,依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积极探索少审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审判效果

推行“圆桌审判”。为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尝试“圆桌审判”方式,缓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情绪,为法庭调查和庭审教育创造良好氛围。同时,还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士担任特邀陪审员,参与到“圆桌审判”中来,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

实施“判后回访”机制。不定期深入到家庭、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采取座谈、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回访考察,构筑了从家庭、学校到社会的三位一体帮教网络。对未成年犯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良倾向,如沉溺网吧、伙同不良少年等行为及时加以警诫、疏导,增强缓刑未成年犯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不定期向服刑监狱了解情况,并适时与其书信联系,鼓励其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在宣判后当庭开展法律释明和帮教谈话,提高其参与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人犯罪

横向联合。围绕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和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新要求,主动加强与公、检、司及团市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在全市率先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三个配套制度,以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几家联合行文的基础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对院内各相关庭室的工作任务也进行了细化明确,将保护未成年犯权益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方面,我院细化明确了“快审理、快归档”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基本实现了20日内审结,档案室7日内完成归档的快速工作机制。同时,我院对未成年犯案卷档案与其他案卷档案分开管理,落实了专人管理、专柜储存的特殊封存制度。

注重预防。一方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学校、农村、社区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选派近20名中层以上干部到全市各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近三年来,我院共深入学校进行法治授课112次,组织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83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1万份。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在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活动,坚持以案说法,利用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主动邀请隆昌市各中小学校学生近千人多次到我院旁听刑事案件庭审,以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鲜活案例教育未成年人,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与妇联等部门携手组织全市各校学生开展“花儿微公益——我是庭审观察员”儿童职业体验活动,受到学生、家长一致好评。

全面维权除刑事审判外,隆昌市法院在审理和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中,坚持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对涉及未成年人抚育费、学习生活费、损害赔偿费、财产继承权的案件,坚持走“绿色诉讼通道”,对困难群体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措施,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高效及时兑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抚育费、损害赔偿费等执行暂时不到位的未成年人,及时帮助其向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申请救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在今后的青少年审判工作中,隆昌市法院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主线,认真落实不公开审理、分案审理、指定辩护、法律援助、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回访帮教、送法进校园等载体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公、检、司等机关的协调配合,继续创新少审工作新举措,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网,努力提高法院少审工作水平,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四川法制网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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