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报告”制度,落实挂账包案,案件督办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查控、实地调查、涉案财产处置等工作,有力推动“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开展。
◎注重联动协作,强化内外配合。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对接,优化审执程序,构建“快速通道”,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增派3名干警到执行局工作,抽调司法警察全力协助配合,加大执行办案经费保障,以举全院之力推动“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移送执行立案119件,申请执行标的2236.3万余元,执行到位1374.74万余元。强化外部协调配合,充分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研判“7.26”重大涉黑执行案件的资产处置工作。
◎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采取强制执行和说服教育相结合,与被执行人的家人亲属进行沟通,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促进主动履行。加快资产处置,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产的权属核查、冻结查封、上网拍卖等工作,学习借鉴涉案财产追缴、没收实行实物上缴等执行工作经验,加快财产处置效率,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挽回国家经济损失,为全区“六保六稳”贡献司法力量。(王洪丹 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