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该条例的贯彻落实,泰安街道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带头学 及时向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发放《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读本,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重点学 各村(社区)分别利用院坝会、村(居)民会议等方式,组织辖区群众重点学习了《条例》中行为规范章节的内容,号召大家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广泛学 通过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微信平台等载体掀起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各村(社区)书屋、办事窗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也摆放《条例》读本,方便广大群众随时查阅,推进《条例》深入人心。
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条例》的重大意义,真正让《条例》走进机关、走进村居、走进生活,为基层乡村治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