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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开展述法评议

平昌县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来源:四川法制网 作者:杨海燕 发布时间:2020-10-30 16:25:49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办法》,全面贯彻市委建设法治巴中决策部署,坚持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法治指标检验成果,不断巩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平昌县召开党组织书记抓依法治理工作述法评议会,首创以制度形式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倒逼“一把手”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落地落实。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创新实施述法评议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平昌县始终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开展年度述法评议为抓手,压紧压实“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明确述法对象。把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级部门纳入述法评议对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会“双向述法”并进行现场测评,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法。二是量化测评内容。科学设置履责情况、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 5 个项指标,重点评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四个亲自” “五同”情况,通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现场评议、民主评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三是注重资源整合。把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进行了成功“移植”和“嫁接”,将依法治理工作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同步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做到整体联动、集中开展、同步实施,构建起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述法评议“三述齐抓”新模式,有效避免“多头进行、交叉重复”等问题,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坚持分步实施综合评定,确保述法评议落地见效坚持环环紧扣、步步为营,分三步实施述法评议考核。一是进行自我评估。在评议前,各级各部门对照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全民守法“五项重点”工作,开展自查自评,提交自查报告,并附佐证资料。二是进行实地考核。制定《平昌县 2017 年依法治县目标考核细则》,细化 5 大项 67 小项指标,坚持不定时间、不定线路、不定点位,现场询问、现场查验、现场确认,对照指标问成效,进行综合打分排名。三是进行集中述法。按照“现场述法、分级述法、牵头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排名情况,分别按照乡镇、部门排名前三位和后两位确定向县委常委会现场述法单位,其余乡镇、县级单位进行书面述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召开年度述法评议会,分管挂联县级领导现场督导并进行点评,同时结合“三双向一质询”制度,“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现场提问、质询和民主测评。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国有企业分别由教科体局、卫计局、经信局牵头组织实施,实现科级干部述法全覆盖。

 

 强化结果运用倒逼问责,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始终把述法评议结果作为查找工作不足,总结经验成效的重要载体。一是及时通报典型。对测评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学习推广,同时通报反面典型,让述法对象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二是限时整改问题。各级各部门针现场点评,参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测评结果呈现的薄弱环节等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同时,采取直插现场、随机复查、动态复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以督查问责促整改落实。三是建立法治档案。按年度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实绩档案,将述法评议结果与评先选优、拟提拔使用等直接挂钩,对未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严格约谈问责,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职、办事依法、带头守法。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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