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探索建立“三化”模式 激发社区治理新动能

——巴州区依法治区探索实践社区治理难题
来源:四川法制网 作者:杨海燕 发布时间:2020-10-30 15:44:21


 


 巴中市2020年依法治市新闻发布会于1029日召开,会上,巴州区介绍了在推动依法治区工作中探索出的新思路好点子。

 

 巴州区针对城市扩容带来的流动人口增多、矛盾纠纷频发、服务需求多元等新问题,在宕梁街道红岩社区探索实践区域化党建、网格化管理、扁平化服务“三化”工作模式,破解社区治理难题。

 

 建立“区域化”党建体系,增强社区党组织统筹能力

 

 构建“1+3+N”社区党组织架构。根据社区党员超100 人实际,将原红岩社区党总支调整为党委(称作“1”);创新建立“三缘”(地缘、业缘、趣缘)特色党支部,形成网格党支部、物业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称作“3”);在志愿服务、联合执法、楼栋管理组织等 6 类“单元”中建立 26个党小组(称作“N”),使党的组织延伸到社区各个角落。探索实行社区“大党委”制度。在不改变党员隶属关系、不占党组织职数的原则下,通过与辖区各单位党组织协商,街道党委把 4 个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直接任命为社区党委兼职委员,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驻区单位共同的党组织。三是开展共驻共建双向服务互动。社区党委与驻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承诺认领年度双向服务事项 150 余项,推动党建活动联动开展、民生工作联动服务、安全稳定联动维护。

 

 做实“网格化”管理系统,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

 

 优化社区治理单元。按照“不重叠交叉、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自成网格”的原则,将社区划分为 23 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 1 名网格员,由社区干部、退休教师、物业管理人员等担任,充分整合社区相关经费用于提高网格员基本报酬。组建消防、调解、普法、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网格管理,形成一个网格员“吹哨”、多支服务队伍报到的“1+N”网格力量配备。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在每个网格设置信息宣传栏,将网格员姓名、责任范围、网格动态等向社会公布。为每个网格员配备民情日志和社区 E 通,每天对辖区特殊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及民生诉求等情况进行录入,及时上传到社区服务工作站。实行“每日一汇息、每周一研判”民情动态管理制度,涉及区级部门的,由区监管指挥中心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分流督办;遇到重大紧急事项,网格员直接上报区监管指挥中心。构建群防群治体系。组织网格员、志愿者、警务室民警等力量,在辖区开展“每周三查(对辖区人口变动、特殊人群有无异常、有无紧急突发事件进行走访推查)、每日双巡(对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督查巡查)”工作。

 

打造“扁平化”服务平台,推动零距离联系服务群众


 打造“亲民式”服务阵地。采取财政划拨、党费支持、街道社区筹措等方式,投入 50 余万元将社区活动阵地改造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民生事务办理、文体活动等便民服务功能。推进去行政化,社区不设办公室,在服务大厅开放式集中办公,把腾空的办公室等改建为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区等功能区。推进去复杂化,清理各类上墙标识标牌,仅在党员活动室保留党委主要职责、党委议事规则等 3 个上墙牌板;在便民服务大厅保留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 4个上墙牌板;对外只悬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铭牌。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按照社区扁平化管理要求,撤销宕梁街道办事处所有服务职能,将人员、经费、责任等全部下放到社区。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建一站式服务大厅,将服务时间延长到早上 7:00 至晚上 8:00。全面清退不在社区公共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社区办理服务内容由原来59 项清理规范到 50 项。对属于有关部门完成的行政性任务,确需社区协助的,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原则,根据工作量大小,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创建“组团式”服务品牌。社区党委全面收集辖区内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商家信息,打造“红岩社区专用 Logo+便民服务店”服务联合体,以职业介绍、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为拓展服务内容,通过错时、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对社区普通居民、困难群体、特困群众分别提供有偿、半价、免费服务。目前,服务联合体已累计为辖区居民提供超 3 万余次的服务。


   下一步,巴州区还将继续探索更多适宜本区域治理和发展的好做法。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