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夹江法院成功拍卖了一套商业用房,但买受人在过户时遇阻,我院通过与多部门协调,促使买受人成功办理了产权证,顺利过户。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郭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义务,刘某遂向夹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郭某名下有一套商业用房,夹江法院立即对房产予以查封,并启动拍卖程序,买受人宋某以21.6万元成功竞得。但是,宋某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房产无法过户。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自然资源局调查具体原因,发现该房产属于房改房,因当初的房主没有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所以现在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夹江法院积极协助宋某准备相关资料,向夹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申请将土地转为出让,同时前往行政审批局说明情况,并请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助。经过夹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该房产符合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条件,宋某在补缴1.2万出让金后,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最终使房产顺利过户
夹江法院将坚持在司法为民上敢担当有作为,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并深化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有效执行而不懈努力!(地摸约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