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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有“枫”范,治理更“桥”妙 ——人民调解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大格局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7 10:05:49

在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泸州市司法局积极参与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全市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综合治理"明方向",人民调解"强根基"。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74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助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内各类解纷资源高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组织司法行政力量进驻综治中心,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和聚合资源赋能镇村机制,司法行政派员(含调解员)42人入驻县级综治中心、70人入驻乡级综治中心,工作覆盖率达100%。

制度夯实“压舱石”,服务点亮“长明灯”。泸州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个纠纷化解衔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联动、全流程衔接”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推广运用《司法行政系统依托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业务流程指引》,完善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重点领域推动问题解决,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推广“线上调解”“上门调解”等便民举措,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创新建设商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民商事领域专业化调解机制。 

枫桥经验“活水来”,基层治理“新篇开”。将我市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契机,进一步助力完善综治中心功能,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多部门合力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气象。今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常态化例行排查基础上,围绕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行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增量和存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0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3760件,成功率99.4%。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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