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近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就刑事执行相关工作召开联席会议。两院刑事审判人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参与会议。
会议就刑事执行检察办案组在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对如何切实防止检法两院在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财产刑案件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监督及时高效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
会议明确,一是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期间,及时向看守、监狱、司法局等执行机关送达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同时应抄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部门,确保刑罚执行无缝对接。二是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法院在办理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需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及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收到法院抄送的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审查,对不符合的法律规定的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三是对刑罚中涉及财产刑案件要及时沟通协调,通畅信息渠道,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和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刑罚执行权威,确保每一件刑事执行案件公平公正,执行规范。(李雪莲 四川法制网 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