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

来源:川观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4 11:49:43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

(2023年8月30日)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加快构建更适配的质量供给体系、高水平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的质量治理体系,全方位建设质量强省,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8以上,现代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稳步提升;争创中国质量奖取得新突破,新培育获得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和个人30个,新认证“天府名品”100个以上;新建国家级质检中心3家以上、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家以上,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项以上;现代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

二、聚焦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三)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提高新型显示、晶硅光伏等材料的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提升集成电路、航空与燃机等专用零部件(元器件)的质量可靠性、先进性。支持工业软件及工业质量分析控制软件开发应用,推动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生产测试技术深度融合。

(四)提升产业质量创新能力。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强化质量基础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链主”企业建设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平台,加强质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加强质量理论研究和质量学科、课程体系建设,组建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品牌)官制度。

(五)推动产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培育壮大清洁能源、动力电池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建立省级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进绿色低碳标准认证体系建设,适时发布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

(六)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推动企业间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开展优质白酒、精制川茶等传统产业质量标准比对提升行动,推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升级,打造质量竞争型产业集群。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培育质量引领型“链主”企业。

三、聚焦满足更高品质需求,推进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七)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一品一策”精准治理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

(八)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快食品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大力提升中药材质量。

(九)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健全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和示范应用机制,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提升重大装备(设备)制造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在航空航天装备、清洁能源装备等具有领先优势的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质量攻关,提高质量可靠性。

(十)促进消费品高质量供给。持续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纺织服装、智能家居、智能终端等品牌化发展,加快川粮油、川茶、川酒、预制菜及调味品等质量标准升级和品质提升。强化“一老一幼”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提高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促进适老适小产品制造升级。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深入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

四、聚焦四川建造做大做强,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十一)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等环节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完善质量回访、质量保修、质量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十二)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强化新型绿色建材技术创新、成果应用、标准研制、认证评价,推动水泥、陶瓷、钢材等主要建材企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建材质量监管,落实建材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和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完善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机制。

(十三)打造四川建造品质标杆。实施建造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健全工程质量指标体系和优质工程评价制度。大力提升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智能施工、智能运维协同水平,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以道路、桥梁、隧道为主攻方向,加快设计标准化和施工工厂化、智能化进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

五、聚焦服务业提质扩容,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十四)推进生产性服务专业化发展。支持科技信息、检验检测、质量咨询、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一体化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多式联运、供应链物流。推进平台经济发展标准体系和合规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布局海外仓,提升使用效率。

(十五)促进生活性服务品质化提升。实施“三品一创”消费提质扩容工程,提升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质量。高标准打造旅游精品项目、精品线路,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推动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行优质服务承诺、监测评价、标牌标识制度。

(十六)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网通办”、跨域通办。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推动建立重点领域设施设备、数据处理、信息交换等软硬件标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

六、聚焦“天府名品”培育,建设高端品牌矩阵

(十七)健全品牌培育发展体系。全面推动工业品牌培育向贯标转化,打造“四川造”优势品牌。做亮“天府粮仓”“天府菜油”等高品质名片,打响“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培育“鲁班奖”等优质工程,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应,打造“川建工”品牌。高标准打造“蜀里安逸”消费品牌、天府旅游名县名牌,形成全球消费品尚引领力。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

(十八)打造“天府名品”高端区域公共品牌。运用“高标准、严认证”评价模式,塑造四川制造、四川农产、四川建造、四川服务等优质品牌形象。加快健全“天府名品”品牌标准体系、认证规范,统筹构建以“天府名品”为主体,特色优势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为支撑的品牌培育机制。统一“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标志,增强品牌辨识度、知名度。

(十九)提升品牌美誉度和附加值。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西博会、老博会等展会和“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开展品牌发展、价值评价、运营推广等研究,推进地域文化、老字号文化、非物质文化精髓融入品牌。建立健全品牌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严厉打击品牌假冒、仿冒等违法行为。

七、聚焦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二十)增强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分类推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担保、质量损害赔偿等责任。鼓励企业健全全员质量管理培训、质量经理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技能竞赛、质量改进等活动。

(二十一)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工具和方法的研发应用,优化质量管理业务流程。推动企业间质量信息共享,探索产业链质量管理联动新模式,提升产业链质量协同发展水平。推广质量管理数字化典型案例和优秀应用场景。规范质量数据处理行为,确保质量数据安全。

(二十二)加快企业质量技术转化运用。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工艺,推动质量改进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牵头组建质量创新技术联合体,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机制创新。健全覆盖质量、标准、认证、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加大对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

八、聚焦技术服务支撑保障,促进质量基础设施升级

(二十三)强化计量基础保障。推进国家计量基准战略备份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几何量精密测试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完善电离辐射、新能源等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一批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国家级计量比对重点实验室和先进测量实验室,争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建立测量能力核查制度。

(二十四)增强标准规则引领。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质量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积极推进“百千万”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技术机构(组织)建设水平。

(二十五)提升检测认证公信力。围绕锂电材料及产品、氢能、先进发电装备、钒钛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强国家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检测认证监管。

(二十六)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深化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协同服务,推动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以产业园区、头部企业、国家质检中心为载体,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优化升级“川质通”平台,实现质量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支持专业机构加强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翻译和评议,为企业提供预警和应对方案。

九、聚焦质量治理现代化,加快完善多元共治体系

(二十七)加强质量法治建设。推动质量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工作,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质量品牌、质量标准、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奖励措施。

(二十八)优化质量监管机制。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深度融合,打造天府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建立全省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机制,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完善重点领域质量追溯体系。探索开展质量安全“沙盒监管”,为企业创新提供容错纠错空间。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消费品召回、质量统计分析等制度。

(二十九)推动质量社会治理。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动员各行业、各地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和行业诚信自律。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三十)推进质量区域协同。积极创建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开展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健全川渝、西南地区质量合作互助机制,协同推进区域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跨区域计量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标准认证认可信息平台,以及消费争议处理和执法监管合作机制。

十、组织保障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加强研究、统筹谋划和督促推进。

(三十二)强化协同配套。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将质量奖励、质量激励、质量提升、质量品牌培育、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完善质量强省建设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

(三十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质量督查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责任编辑:罗霞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