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校园建设。6月20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诈骗案在宁南县三峡白鹤滩学校公开开庭审理。宁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以最直观的方式,让初一年级1000余名师生零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现场中,全体师生共同见证了严谨有序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过程,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在最后的陈述中,张某某表示已经深知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经过庭审,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的师生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庭审,接受了鲜活的法治教育,更深刻的理解知法、敬法、守法的意义,真实的感受到了法律威严。
庭审进校园,不仅拉近了检察官与学生的距离,而且通过亲临庭审现场,让同学们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做好未成年人的护花使者,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