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政法系统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四方面发力,织密织牢未成年保护网络。
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对发生在我区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各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调联动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现阻止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2021年以来,全区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1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0件13人,提起公诉6件9人。
重点关注、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未成年特殊人群监管。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为契机,规范执法流程,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数据库,吸收熟悉青少年工作的人员加入矫正小组,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罪态度和思想动态等有关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心关爱、帮扶救助,落地落实各项综合司法保护措施。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区委政法委联合公安、妇联、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询问、证据提取、人身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询问、救助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
简化程序、开辟通道,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程序,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指派律师进行“360度”全方位法律援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黄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