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内江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来源:内江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13:06:29

根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内江市结合实际,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建立机构和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市委常委、食安委主任康俊在9月25日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传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会议精神,作专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牵头联合整治行动部门要加强思想任务、抓紧抓实整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一、压实了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联合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和四部门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有关精神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程开展监督。

  二、强化了力量。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四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联合行动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区)及有关成员单位,成立联合行动工作组,区分任务特点下设6个项目组,确保统一指挥,形成合力,及时整治,确定了“查找一批风险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的整治工作目标。

  三、实现了联动。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出台本地区联合行动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同市联合行动工作组对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两级联动机制,保障工作沟通机制顺利运行。

  加快工作推进,突出案件查办

  截止10月17日,全市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起,拟移送公安机关2起(资料准备中),涉及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5起,其他违法行为12起。

  一、强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针对部分药店用“保健品”的字样标识销售区域,混淆“药品”与“食品”概念的现象,狠抓保健食品标签标示规范,责令整改销售点157家,撤换标识牌212个。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拉网排查,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共计检查经营主体20个,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对全市生产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复核。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62家,出动执法人员844人次。

  二、抓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严格标准“逗硬”,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开展学校及周边执法检查2134户次,出动执法人员3627人次,抽检食品87件,约谈食品经营者117户,责任改正54户,警告25户,立案查处1起。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880人次,发放培训资料3847份。深入开展了学校食堂灭“C”行动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市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覆盖率达90.87%。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对近年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和重点产品进行统计分析,以蔬菜、水果、禽蛋农兽药残留为抽检重点,开展抽检食品165批次,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35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77人次,查处问题16起,责令改正14起,立案查处10起,指导培训235场次,培训人员6557人次。

  注重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展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决心。

  一、建好宣传载体。成立全市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工作群,充分运用联系各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做到主动通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信息,有关全市整治行动信息经内江日报、内江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法制网、中国食品报(手机版)、人民网(人民号新媒体)等多家媒体转载发布。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被四川省电视台报道。

  二、坚持点面结合。结合保健品“五进”活动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印制5个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典型案例知识向老年群众宣传讲解,接受咨询358人次,出动人员764人次,惠及群众上万人。

  三、引导群众参与。将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通过“最内江”等平台广泛发布。实现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五线整合,统一由12315受理、转办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admin2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