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所有人 最新就业创业政策 总有一条你能用到①-⑥

来源: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5 18:14:55

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也关系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上旬,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推出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总有一条你能用到。


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


申报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不超过60%档次)、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给予150元/人·月岗位补贴。

申报流程:1、企业(单位)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就业部门提出申请;2、用人单位需在所属地就业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备案;3、就业部门审查;4、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合格后拨付。

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人员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3、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二、疫情期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2、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按规定缴费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1、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给予150元/人·月的社保补贴和150元/人·月的岗位补贴。

申报流程:1、企业(单位)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就业部门提出申请;2、用人单位需在所属地就业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备案;3、就业部门审查;4、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合格后拨付。

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内江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人员名单;3、招用的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失业登记半年以上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的相关材料(返乡农民工是指2019年度进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登记的,凡是没有登记的需提供本人承诺函);4、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三、创办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发(2017)》(国统字第〔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流程:1、企业向当地就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2、县(市、区)就业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调查;3、县(市、区)审贷委员会复审审定,并将相关资料报创业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4、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现场取证调查复审;5、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经办银行放贷。

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3、税务登记证;4、新招录人员证明材料及当地就业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申报条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流程:

经当地就业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提供资料:1、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2、创业实体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4、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5、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五、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基地)


申报条件:1、市人社部门批准的见习基地;2、按规定录用就业见习人员,认真履行见习基地义务。

补贴标准:见习基地录用的见习人员,按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80%/人·月进行补贴。

申报流程:1、录用见习人员一周内签订见习协议,并报基地所属就业部门审核;2.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提供资料:1、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请表;2、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3、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表;4、就业见习协议;5、失业青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复印件)。


六、见习基地申请


申报条件: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符合四川省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规定的单位。

申报流程:向属地管理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市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

提供资料:1、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2、就业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情况简介;单位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png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