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某、余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功德”的锦旗送到了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以对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尽心尽力解民忧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市民李某、余某于2021年12月购买产品时发现外包装上配料一栏标有“鹿茸、鹿胎、人参”成分,却没有标注不适宜人群。随即,李某将该食品经营店诉至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并对被投诉产品开展快速检测。经检测后,被投诉产品涉嫌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执法人员当场依法进行扣押。随后,委托成都市华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扣押的产品添加成份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再次确定涉案产品涉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涉案产品主要成份为黄牛鞭、牦牛鞭、人参、鹿茸、鹿胎……等,所含的人参、鹿茸、鹿胎未标注食用人群和限量。
根据《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有关规定,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属于保健食品,因而鹿茸、鹿胎不能添加到普通食品中。此外,涉案产品标签中含有人参、鹿茸、鹿胎,但未标注食用人群。被投诉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之规定,依法对被投诉人立案调查。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调解,被投诉人赔偿消费者5000元,双方和解迎合。
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股负责人饶崇国股长接过锦旗,感谢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肯定。他表示,锦旗代表认可,也意味着更大期许。今后,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发扬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精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充实,充满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