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区长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建设中既挂帅又出征,专题主持研究法治政府年度工作,亲自跟进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释放出强大的法治建设向心力量。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80余场次,1500余人参训。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商事制度改革”被市级推荐申报。启动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成果全国首创40项,6项经验获国家级发文推广或表扬。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容错免责机制,发布首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113项。开通涉及“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32项,建立川渝两地法治专家库, 18名律师已申请加入。
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度更加成熟。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审查体系更加完备。开展法制审查600余件次,制定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30余份。街镇合法性审查制度运行有效,共计开展合法性审查100余件次。
加强权力监督构建阳光政府。依法按期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件,维持5件,调解终止3件,驳回1件。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0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1件,办结率、反馈率均为100%。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合理、及时,政府门户网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1056条,发布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信息解读23条,开展重大舆情回应32次。
优化法律服务维护和谐稳定。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开展线上线下普法3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为农民工讨薪约370万元。人民调解调解矛盾1848起,调解成功率99.89%,安宁司法所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泸州天立春雨学校、泸州十八中成功创建泸州市法治示范校,鱼塘街道、罗汉街道创成市级法治示范乡镇,鱼塘街道望山坪社区、罗汉街道航天苑社区、安宁街道云台社区、红星街道大驿坝社区、特兴街道桐兴村创成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红星街道天立社区、石洞花博园社区成功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
(陈自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