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部门,肩负着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批示、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内江市中区以省级社会救助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广大民政干部凝心聚力,坚持“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不断拓展救助服务内容、探索救助服务模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以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深入走访特困人员、留守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现他们面临共同的困难:做饭不便、饭菜质量差、用餐时间不规律、日常生活无人照护。针对困难群众存在的困难,我们通过学习借鉴城市社区食堂的经验,探索成立农村“爱心食堂”,以爱心食堂为载体,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生活照护。
党建引领,整合资源。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村民群众等各方力量共建“爱心食堂”;积极整合闲置的村办公室、日间照料中心,为爱心食堂的建立提供阵地保障;充分利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集体经济等政策,为“爱心食堂”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积极整合基层治理经费、集体经济划拨部分经费、爱心人士捐赠款物3万余元,为爱心食堂提供资金保障。
文明实践,有效运行。一是科学确定对象。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日常生活无人照护的散居特困人员、贫困留守老人、重度残疾人为“爱心食堂”的服务对象;二是探索供餐时间。为积极稳妥推进,经试点村党支部研究,并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按照每餐10元的标准,爱心食堂每周提供2次爱心午餐,为困难群众送上“舌尖上的温暖”,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护。三是灵活就餐方式。鼓励有行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到“爱心食堂”就餐,针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采取“党员带头+积分激励”方式引导群众参与,为困难群众送餐上门。以困难群众用餐为契机,关心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的所需所求。四是确定公益性质,突出“爱心”主题。爱心午餐是困难群众免费享用,“爱心食堂”无任何利润,纯公益性质。五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基层治理、社会救助、村集体经济等项目支持,注入物资,同时,发挥社会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外出务工人员、辖区内业主等社会各界人士捐赠,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市中区已建成4个农村“爱心食堂”,接受社会各界力量捐赠款物约3万余元,为困难群众提供爱心餐88次,服务困难群众6900余人次。“爱心食堂”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对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照护,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更拉近了党群关系、凝聚了党群力量。创新探索“党建+救助服务”模式,开创了农村困难群众生活照护新局面,为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甜蜜内江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