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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三举措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投产保供给

来源:内江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杨小建 发布时间:2020-02-19 11:35:20

切实抓好春耕生产。一、抓好春季田间管理。农技人员通过网络手段或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广大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小春农作物田间管理,有效防治油菜菌核病、蚜虫等病虫害的发生,补施硼肥,针对可能会发生的“倒春寒”、干旱等自然灾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小春粮油丰收。二、抓好农资监管、农资配送和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春耕生产有序的进行,为迎接夏粮丰收及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打下基础。三、推进农业项目有序开工。进一步督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及时开工,但在开工前要在镇村备案,做好外村务工人员的疫病防控工作。

强化农产品流通管理。进一步保障货畅其流,畅通绿色通道,实现供需对接,并严控打击哄抬菜价、肉价行为,保障市场供给。一、严格贯彻农业农村部三个“不得”要求: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不得拦截饲料运输车辆,满足畜禽养殖的饲料需求;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二、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最后,建立防疫时期的应时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解决滞销问题。

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加强农民工防疫宣传,广泛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避免春节后盲目外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全力贯彻落实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的通知》精神,力争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因劳务需求跨县域及以上流动,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用工情况;加强用工情况监测,确保农业生产稳定。(杨小建)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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