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全面施行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孙若骞 发布时间:2020-02-03 21:00:13

为进一步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辅助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工作,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切实督促全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退烧药物实名登记。

严控流向。结合“春雷行动2020”药品安全子行动,向全区各药品零售企业发放《关于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告知书》,共计197份。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所经营的退烧药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

中区市场.jpg

详细登记。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核实购买人身份证信息等并作如实登记。重点询问购药者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凡发热病人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截至目前,共收集退烧药实名登记信息857条。

中区市场二.jpg

合理运用数据。区市场监管局对每日收集的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区联防联控办,同时抄送各镇(街道)逐一核实情况。加大摸排辅助工作力度,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提供重要信息和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对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过程中凡是存在不登记、实名登记信息有误、销售流向不明确、购销存记录不一致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着力在市场监管领域为人民把好防控关。(孙若骞)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