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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烈日之下远奔波 就地调解获点赞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王晓洁 发布时间:2021-05-12 12:31:06

“法官,辛苦你们了,为了我这区区一万多块钱,你们不辞劳苦赶到成都,让我借出去的钱有了着落,谢谢你们!”近日,原告黄某面对为其奔波、头顶烈日调解的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法官开心的竖起了大拇指。

原告黄某在成都务工时认识了被告王某,被告在20191月至12月期间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24460元,除去已偿还部分,被告尚欠原告借款17360元。原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7360元及利息。界市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被告王某,对方称其不是王某。经核实,该电话登记的机主确实不是王某本人,在无法通过电子短信平台推送副本、传票等相关文书的情况下,依法向被告王某的户籍所在地四川巴中邮寄了相关文书,但被退回。

鉴于原告坚称其提供的电话号码就是被告王某本人在使用,王某现在成都修建地铁,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到成都寻找被告。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被告是在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承办法官找到该项目的工作人员,经查实,项目部留存的被告王某联系方式与原告提供的一致,承办法官即刻驱车前往施工现场,找到被告。

法官对其隐瞒真实身份进行了批评教育,就案说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纠纷,王某诚恳地接受了法官的批评教育,当庭偿还黄某2500元,并就剩余借款达成了还款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界市法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了日常工作中,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王晓洁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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