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师承诺了给大家揭秘“鸟中大熊猫”,她就是四川山鹧鸪!有点憨憨胖胖的鸟儿,还真是有点大熊猫的憨态可掬。来,一起看丁老师精彩解读!
四川山鹧鸪(学名:Arborophila rufipectus):体长30厘米,是中等体型色彩浓艳的山鹧鸪。头顶褐,眉纹白,胸部拥有宽阔的栗色环带,她的咽喉部分为白色。眼周裸皮红色,耳羽黄棕色。他们常年栖息在海拔1000-2000米之间的常绿阔叶林中,尤以林下植被丰富的地带较为常见。是中国的特产鸟类,没有亚种分化,仅分布四川宜宾和乐山的沐川马边峨边等地。
不足一千只,比大熊猫还稀罕
四川山鹧鸪为什么叫“鸟中大熊猫”?因为它是世界濒危鸟种,全球不足一千只,而我们的大熊猫全球一千五百多只,他比大熊猫都稀少,而且它只分布于四川宜宾和乐山的沐川、马边、峨边等地。爱护他们,守护他们,难道不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捕捉灵秀身姿,丁老师梦想成真
四川山鹧鸪是分布区狭窄、数量非常稀少的种类,能记录四川山鹧鸪的生态摄影师就更加稀少了,能拍到四川山鹧鸪是多少拍鸟人的梦想。
丁老师从2014年才开始学摄影,把职责和爱好相结合,走上了用影像资料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与对生态摄影的坚持,克服重重艰难困苦,机缘巧合下在2020年4月16日在四川宜宾屏山拍摄到了两只四川山鹧鸪灵动的身影。
养鸡养鸭做幌子,锒铛入狱悔终身
乐山沙湾区人汤某某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王某某(女),他们明里合伙从事养猪养鸡做幌子,暗地里却干起了收购、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勾当。
2014年至2016年,二人商议收购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汤某某负责收购事宜,王某某协助汤某某在家中收购、喂养动物。期间,他俩在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先后从他人处收购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四川山鹧鸪2只,藏酋猴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只,共价值人民币121323元。他们梦想着用野生动物赚一笔大钱。
可惜黄粱美梦一场,2016年5月6日上午,侦查人员在峨边彝族自治县某镇某村四组汤某某和王某某租住房处现场查获这些野生动物。二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最终,汤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法小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猎捕1-2只(四川山鹧鸪)构成犯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猎捕3-4只(四川山鹧鸪)判处5-10年有期徒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猎捕5只(四川山鹧鸪)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语
人类总是欲壑难填,异想天开开动物园,嘴馋贪吃惹祸端,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别再为了你的异想天开,开启杀戮的嘴脸,敬畏生命,敬畏自然!(丁华 陈杨 漆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