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乐法妈妈”普法微课堂丨暑期安全教育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6 16:10:43

时光如白驹过隙

虽然暑期生活已经过半

但安全弦仍要时刻绷紧

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

平安又快乐的假期

家长和孩子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时刻防范各种安全问题

“乐法妈妈”普法微课堂在此发出温馨提示

一起来看看吧!

普法微课堂

1.暑期汛期叠加,莫因纳凉涉险

夏季汛期来临,河道情况多变,野生水域暗藏危险。同学们谨记,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在湖泊、河道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戏水或游泳。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2.出行切记守规,莫为耍酷受伤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乘坐或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3.玩耍切记适度,莫因暴晒中暑

外出时应注意遮挡,避免阳光直晒。户外活动适度穿衣,选择轻薄、宽松衣服。要少量、多次饮水,适时补充盐分及矿物质。如果出现中暑症状,应立即转移至通风凉爽处休息。

4.可乐虽解暑,莫入急冻层     

不能为了贪凉图快捷,将可乐瓶放入冰箱急冻层。溶解了二氧化碳的可乐放入零摄氏度以下冷冻室,在温度下降到一定程度后,可乐会结冰,同时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导致罐内气压增大,从而发生爆炸,对食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可放在冰箱。玻璃器皿不可放在冷冻室或冷藏室出风口。冰箱上不可放置其他电器。

法官寄语

每年暑假都是孩子们玩的最快乐的时候,但同时也是溺水、坠楼、交通事故等各类意外事件易发、高发时期。如何在给孩子们一个快乐、充实假期的同时,又能为孩子们的暑期安全提供保障?这是学校、家长和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乐法妈妈”十分牵挂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希望看到这份暑期安全温馨提示的家长和孩子们,能把这些安全知识牢记心中并付诸实践。祝愿大家都能度过一个充实、健康、安全的暑假。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