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临近,气温高升,全县进入春季防火高险期。为深入落实省、州、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切实筑牢防火坚实屏障,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举全院之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4小时蹲点值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芳作为宁南县幸福镇包镇县领导,切实将包保责任履行到位、开展到位。清明节期间做到24小时蹲点值守,深入重点林区巡防,实地核查包保镇5个村人员值班值守、基础设施维护检修、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及“十户联保”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压紧压实护林防火责任,确保森林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党员带头下沉扎根一线,紧绷防火安全弦。坚持“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全院干警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当前最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1+N”即1名带队领导和数名党员干警轮班制方式下沉幸福镇月塘村和顺河村,紧盯工作重点,协助开展巡山护林、卡点值守、查看消防蓄水池蓄水量情况等工作,时刻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
入户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凝聚工作合力。下沉干警结合清明祭祀和烧荒点火失火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敲门入户向村民开展以案释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用身边鲜活的案例强调防火、用火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警示大家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野外非生产用火,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提醒当地村民在节日期间上山祭祖、外出踏青要注意严控火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务必提高防患未“燃”安全意识,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