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高新区领导带队督导清明节前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内江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作者:邹 敬 发布时间:2024-03-18 18:05:21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2024年清明节前夕,内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佳,区四级调研员魏明江分组带队,深入街道和森防卡点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每到一处,督导组都详细了解卡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巡查队伍、扑火队伍到位情况。重点对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消防应急储备、入山登记、野外上坟烧纸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组强调,清明假期临近,祭扫高峰即将到来,近期火灾防控压力持续加大,要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艰巨性、严峻性和复杂性。要求各街道、村社持续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继续加强巡防巡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广泛宣传,严格管理,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向群众发放防灭火宣传材料,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处置。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和车辆严格登记,严禁火源入山,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邹 敬)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