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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安全需警惕 防范电诈要持续

来源:泸县司法局 作者:蒲万钰 发布时间:2023-11-27 17:59:26

为切实保障百和镇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与反诈意识,营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11月27日,恰逢百和镇赶集天,泸县司法局百和司法所联合镇社治办等部门开展“全民反诈,你我同行”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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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和司法所站在群众立场,运用群众语言,通过发放宣传单与讲述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细致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应对电诈骗局的“三不一多”原则——“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露个人信息”、“多核实转账汇款”,让群众面对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刷单返利诈骗、冒充客服诈骗以及冒充公检法诈骗等五类高发案件时警惕性更高、防范意识更强、保护财产安全的认识更加深刻。

头脑清醒需保持,电信诈骗需远离。本次宣传活动既回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又切实增强了镇域群众对于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对于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安全、营造法治和谐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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