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喜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充分发挥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精神,通过缜密摸排、分析研判、辗转多地,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毕某、马某2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6000元。 案情回顾:2023年4月23日,喜德县唐女士(化名)在自家餐馆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中学老师,需要预订公务餐,请求加微信发菜单点菜,唐女士加了对方微信点好菜后,对方以需要购买40盒“佛跳墙”作为福利发放给老师为由,让唐女士帮忙购买,并答应每盒给唐女士100元作为报酬。唐女士便在该“老师”的推荐下加了“佛跳墙老板”的微信,“老板”以购买“佛跳墙”需要先支付订金为由,让唐女士先支付2万元订金,之后,“老师”和“老板”便在增加订单量和增加订金之间不停诱导唐女士转账,直至转账24万元后,唐女士才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案件侦破: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采取紧急止付冻结措施,成功冻结被骗资金13.6万元,同时迅速开展案件信息研判工作,经过精准的数据分析,确定云南籍人员毕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 刑侦大队立即按照喜德县公安局党委要求组织精干警力赴云南省大理市实施抓捕,一路上,办案民警充分发挥连续作战作风,马不停蹄、辗转多地,于2023年4月27日在云南省大理市巍山县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毕某抓获归案。 毕某到案后如实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伙同马某在明知他人会将其本人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帮助犯罪团伙用其银行卡转账的犯罪事实。2023年4月28日,办案民警在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区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目前,毕某、马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喜德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