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学生网络安全甄别意识和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11月2日下午,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将庭审“搬进”珙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案件审理。
案情简介
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郭某某通过网络赌博认识了一名叫“勇哥”的陌生男子,对方让其提供银行卡转账并支付好处费。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明知“勇哥”犯罪所得是赃款,仍提供银行卡为其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5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讯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开审理
“咚!”,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罪名认定及量刑情节等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全体起立!”珙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至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的庭审落下帷幕。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气氛严肃,参与旁听的师生们聚精会神,认真观摩,深受触动。
专题法治讲座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学玲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筑校园安全防线”为主题,从“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形式”“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预防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等几个方面向在场观看的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专题法治讲座。此外,还现场模拟了一些电信网络诈骗场景,通过现场教学,切实增强青少年反诈骗能力,现场气氛热烈。
师生谈感受
公开庭审与法治宣传相结合,让旁听师生印象深刻,纷纷为本次活动点赞。
“庭审进校园,让孩子们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电信网络诈骗识别力和抵抗力,以鲜活的案例敲响青少年人生的警钟,相比简单枯燥的灌输法律知识,大大增强了教育效果。作为老师,我们会加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同学们认识到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旁听了庭审,聆听了法官阿姨的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讲,让我了解了更多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回家后我会给家里的长辈们讲相关的知识,也让他们提高一下防范诈骗的认识。”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在校学生很可能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者或者帮凶。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从庭审中更直观的感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下一步,珙县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法治教育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办理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