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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8人177万获刑十一年六个月,乐山市首例“养老诈骗案”宣判!

来源: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饶万兰 发布时间:2022-06-06 10:54:52

为落实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欺老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守护好百姓“钱袋子”。2022年6月1日,犍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乐山市首例养老诈骗案获法院判决,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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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潘某某在明知不能一次性交纳15年或者一次性补交满15年养老保险金的情况下,以帮忙购买养老保险为由,骗取了18名被害人177万余元,用于赌博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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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惩罚犯罪,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犍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通过主动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准确把握依法从重要求,在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严格审查的前提下,坚持惩治犯罪、追赃挽损两手抓,对潘某某诈骗案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犍为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针对被害人为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不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被害人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利,还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人文关怀作用,力求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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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预防与惩治养老诈骗不容懈怠。犍为县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溯源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力提升老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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