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德县公安局红莫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敲诈勒索案,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经查:2025年1月26日9时许,赵某在驾驶车辆时,因操作不当,车辆撞上吉某房屋,导致吉某房屋几片瓦片脱落,吉某认为房屋被撞,不仅需要更换损坏、移位的瓦片,还要做迷信驱邪,要求赵某赔偿2000元。
红莫派出所对吉某房屋受损的部位进行了勘察,了解实际受损情况。派出所认为受损面积不大,更换损坏、移位的瓦片仅需几百元,可吉某仍然不依不饶。
民警调查发现,吉某以房屋瓦片脱落存在影响家运,要做迷信改运为由,对赵某实施敲诈勒索,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目前,已对违法行为人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喜德公安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丰富的物质生活,要通过勤劳致富来实现。为赚钱不择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交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敲诈勒索的受害者。遇到敲诈勒索时,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收集证据,以便法律程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