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月活动统一部署,市中区法院近期集中审理一批涉电诈案件,形成打击电信诈骗、加强反诈意识的强大声势。7月以来,已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件7人,各被告人通过提供自己或亲友银行卡及支付密码等方式转移上游电信诈骗犯罪赃款,共转移赃款299123元,共非法获利5415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刑期,并被处罚金刑共120000元。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市中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全民反诈,人人有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网络贷款、刷单返利、“杀猪盘”、冒充熟人或领导、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谨记“网络诈骗不难防,不贪不给不上当”!此外,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及支付密码,帮助提现转账等协助转移电诈赃款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切莫为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