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共建观护基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6 15:40:20

共建观护基地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近日 ,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海棠微语关爱驿站”观护基地揭牌仪式在乐山市市中区桂花楼社区举行。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红瑛,桂花楼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周晔为观护基地揭牌,未检干警和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仪式。

image.png

观护基地设置有心理咨询室、就业创业服务站、家庭教育指导室等功能区,兼容图书角、法治宣传、法治课堂等板块。该基地将致力于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考察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帮助等,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职责,引领涉案未成年人重回社会。

image.png

周晔书记对该院“海棠微语关爱驿站”观护基地的进驻表示热烈欢迎,希望通过观护基地的运行,会同检察机关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为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开始社会生活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