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叶拥军带队,率领食品销售股业务骨干督导隆昌知行中学、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两所学校小卖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校长食品安全责任制。
督导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重点围绕学校小卖部是否售卖过期、变质、霉烂等食品,小卖部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所经营食品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食品是否分区分类、离地离墙摆放整齐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人员以现场指导和座谈方式给予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加强内部管理,限期落实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叶拥军强调,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避免食用不健康食品,进一步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次督导,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对学校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喻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