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了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防治校园欺凌,保护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同学们增加自我保护意识,近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佘京晏,为三年级2班的小彩虹们精心准备了一场普法活动——向校园欺凌说“NO”让我们一起对校园暴力说不!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多发生在学校内外。 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 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分为行为欺凌、语言欺凌、心理欺凌以及网络欺凌。
校园暴力的原因
人的潜在本能 根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的对象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各种导致挫折感的动因,如受欺辱、遗弃、排挤、自卑等都容易引发攻击性的行为。 家庭因素 一个人的人格是否健康地形成与家庭的教育很有关系。如果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父母的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气氛紧张、不和谐,使孩子缺少关爱和安全感等情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培养产生不利影响。 学校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偏重于知识教育。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由于他们学习不好,自然而然地被别人贴上“坏学生”或“差学生”的标签,时时处处地受到别人的歧视。在这种情景下,这些所谓“坏孩子”、“差学生”从内心经常会产生不平衡的感觉。
遇到校园暴力时如何对付
邪不压正 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 正确呼救 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及时求助 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牢记“NOT”原则—— “N”是指“not”,不要沉默。面对校园欺凌,我们不要沉默,要勇敢面对,不要“息事宁人”。 “O”是指“off”,离开。遭受校园暴力时,要迅速离开,远离危险,必要时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T”是指“talk”,说出来。面对校园欺凌,要学会发声,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防止新的欺凌事件发生。 打人者年满14周岁,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年满16周岁的人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的惩罚,14-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8种严重暴力犯罪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个叫恶意补足刑事责任年龄,规定12-14周岁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等犯罪,经最高检核准,也要负刑事责任。 精彩互动 听完精彩的课程后,佘检察官和同学们做了现场互动——现在,请大家站起来,举起右手,跟着我一起宣誓:我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不当沉默的被害者!向校园欺凌坚决说“NO”!课堂最后,小彩虹们在佘检察官的带领下,观看预防校园欺凌MV《孩子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