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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共建 臻情护航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叶颖妍 发布时间:2022-06-04 22:32:40

甘孜绿芽·泸定蓓蕾未检团队

“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精彩集锦

     2022年“六一”儿童节恰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检察机关落实“两法”的新进展新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在州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泸定县院以“甘孜检察2022护蕾行动”为契机,于2022年5月25日正式拉开“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序幕。

全州首个检校共建心理咨询室挂牌成立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了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治理作用,有效呵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校园和谐安全,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甘孜州人民检察院会同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与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在“5.25心理健康日”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与泸定县第一中学共建的“甘孜绿芽未检团队驻泸定县第一中学心理咨询室”在县第一中学正式揭牌成立,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萍一行和泸定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蔡锐、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刘炜宏共同为心理咨询室授牌。

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热烈祝贺该心理咨询室正式成立,他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应有的担当作为。希望通过依托心理咨询室这个平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中来,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该心理咨询室成立后,甘孜州院将选派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不定期为学生开展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活动,这是甘孜州两级院开展护蕾行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提升师生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有力举措。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为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在此次“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中,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受聘担任泸定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

在该校举行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上,周继东副校长对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对该校法治与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泸定县第一中学将持续抓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建设,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布检进一步表示: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检察官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他将带领“甘孜绿芽.泸定蓓蕾”未检团队努力致力于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教育体系,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法治宣讲进校园

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为有效预防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增强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进一步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5月25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甘孜绿芽·泸定蓓蕾未检团队”在泸定县第一中学开展了以“向校园欺凌说NO”、“远离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为该校初中一年级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影视短片和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例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内容、形式、不同程度校园欺凌应负刑事责任等具有现实教育意义的法律知识,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让同学们学会一旦遭遇校园欺凌,应该如何有效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主讲老师还与现场的学生们就如何识别新型毒品、防止毒品危害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问答互动,课堂气氛严肃而活跃。

通过此次法治宣讲,孩子们更加直观地明白了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暴力、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提高了学生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促进父母“依法带娃”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家庭教育任重道远,为了让更多家长进一步熟悉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助力破解家庭教育难题,“甘孜绿芽·泸定蓓蕾未检团队”检察官依托“宣传周”活动,邀请了部分中学生家长,开展了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讲座。检察官向家长介绍了2022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篇章结构,从“家风”“榜样” “陪伴”“守护”四个关键词出发,检察官带领大家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阐述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指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们结合当前形势,思考家庭教育、家校共育、家庭保护如何开展。同时,检察官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确指出,针对当下网络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案件多发、高发形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学习防范诈骗等家庭教育知识、主动下载“国家反诈APP”,积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强化自身法律意识,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检校共建是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良好模式,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甘孜检察2022护蕾行动”为指引,继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创新合作模式,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保护大局中的特殊职责和神圣使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叶颖妍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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