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该案判决后,被告立即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原告接到款项后激动的向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被告系亲戚和邻居关系,2021年11月17日,被告因原告的父亲曾经烧毁了被告家竹子到原告家找原告理论,原告未理睬,准备开车出门买菜,被告走到原告停车处阻止原告倒车,由此引发双方打架纠纷,致使原告李某某受伤住院。此纠纷经当地派出所及村社调解未果,原告遂起诉至盐边法院,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着既要依法解决矛盾,又要维系邻里关系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向双方明法析理、耐心劝解,但双方矛盾冲突较大,互不相让,调解未果,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属于邻里纠纷,又是亲戚关系,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到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于是在送达判决书时,再次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友善角度出发,从法、理、情多方面进行说理,原、被告深受触动,纷纷表示服从判决,双方主动履行完毕裁判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案件圆满了结。
此案中,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将情、法、理相结合,充分释法明理,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维系了邻里关系,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