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提高广大师生反电信诈骗的能力和意识,3月11日,沙湾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沙湾区公安分局,共同走进绥山中学,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开展了法治宣传,“检察蓝”+“警察蓝”合力共筑校园“反诈墙”。
电信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结合沙湾区发案的电信诈骗真实案例,针对学生群体易高发的网络兼职刷单、校园贷现象,以及诈骗分子冒充网购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行骗套路,检察官和民警进行了“以案释法”,分析了诈骗的各种表现形式,并就如何防范和识破骗局提出了应对措施。
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绥山中学法治副校长冷新梅现场为大家送上“防诈锦囊”:对于电信诈骗,一定要坚持“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检察官和民警向在场的师生发放国家反诈中心宣传手册,并向师生介绍了“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强大功能,指导师生安装注册。
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沙湾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探索有效途径,打造“沙岸朝阳”未检品牌,各方联动,共同发力,守护所有如“朝阳”一般的未成年人。
下一步,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把未检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