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察蓝”+“警察蓝” 合力筑牢校园“反诈墙”

来源:乐山沙湾人民检察院 作者:黄娅娟 滕燕 发布时间:2022-03-14 15:57:21

1647244648(1).png

为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提高广大师生反电信诈骗的能力和意识,3月11日,沙湾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沙湾区公安分局,共同走进绥山中学,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开展了法治宣传,“检察蓝”+“警察蓝”合力共筑校园“反诈墙”。

1647244658(1).png

电信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结合沙湾区发案的电信诈骗真实案例,针对学生群体易高发的网络兼职刷单、校园贷现象,以及诈骗分子冒充网购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行骗套路,检察官和民警进行了“以案释法”,分析了诈骗的各种表现形式,并就如何防范和识破骗局提出了应对措施。

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绥山中学法治副校长冷新梅现场为大家送上“防诈锦囊”:对于电信诈骗,一定要坚持“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1647244669(1).png

检察官和民警向在场的师生发放国家反诈中心宣传手册,并向师生介绍了“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强大功能,指导师生安装注册。

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沙湾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探索有效途径,打造“沙岸朝阳”未检品牌,各方联动,共同发力,守护所有如“朝阳”一般的未成年人。

下一步,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把未检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